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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彦 民商事法务部专家成员
2018-10-26 18:27:39   发布人:gzec   

吴正彦 

 

民商事法务部专家成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贵州贵达(遵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06年执业以来,先后办理民商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100余件。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及其它文件上百件。曾担任贵州家诚药业公司、遵义通达建设公司、贵州化学工程公司、贵州帝标塑胶公司、遵义九州房开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工作业绩】   

2010年代理的某公司诉某银行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根据对相关证据的分析,为某银行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后接受委托代理,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本律师提出的全部意见并判决某银行不承担责任,极好的维护了某银行的声誉并避免了损失的发生。某工程公司与某城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某工程公司因起诉方向的错误导致案件不得不撤诉。撤诉后,本律师接受某工程公司的委托,认真分析材料,拟准诉讼方向并向某工程公司提交书面法律意见,经本律师代理,法院最终判决某城建公司支付某工程公司贰百余万元,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百万元。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开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本律师接受某建筑公司委托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本律师及时提醒当事人采取保全措施,保全后,某房开公司主动要求和解并按时支付欠款,以最快的方式挽回当事人损失。某隧道公司与某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某隧道公司起诉要求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上千万元。经分析,本律师认为某工程公司只应某隧道公司贰佰余万元。后接受某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某工程公司支付某隧道公司工程款贰佰余万元,为当事人避免损失数百万元。某销售公司与某运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某运输公司因购车尚欠某销售公司货款上百万元,本律师接受某销售公司的委托拟追索欠款,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发现某运输公司除向某销售公司购买车辆外无其他任何财产,且某运输公司尚欠其他单位柒拾余万欠款,且其他单位正欲起诉某运输公司并将申请保全措施,本律师立即改变起诉策略,代理某销售公司起诉某运输公司要求解除买卖关系并返还原物,同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后法院判决某运输公司返还车辆,避免了执行过程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发生。现正代理多起影响重大的民事案件,如某房开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争议金额上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受多起涉嫌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担任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经本律师辩护后,多起案件达到免予刑事处罚或者缓刑的良好结果。

为某公司担任顾问期间,参与某公司与某房开公司联合开发合同及某公司内部股东合作协议的草拟、修改、签订,全面完善合同细节,减少当事人争议。且在争议发生时,也能通过合同找到准确的处理方式及结果,避免争议发生后无章可循的后果。多次向顾问单位提出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及意见,避免经营过程中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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