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发布小微企业权威统计数据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完善的统计体系,关于我国小微企业的情况一直没有相对准确的数据支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近期,工商总局通过对全国年检企业数据的分析研究,初步摸清了全国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分析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后,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低,仅占53.94%,国有集体企业中小微企业占61.39%,私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高,占80.72%。若将个体工商户视作私有微型企业,则小微企业中的97%以上都是私营的。
小微企业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多元,私营小微企业是小微企业的主体。二是劳动密集度高,两极分化明显,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工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中的小微企业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低价格、低技术、低收益、低附加值使这些行业中的小微企业效益水平普遍较低。科技型小微企业占总数的4.62%,由于在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关键因素方面积累不足,转型升级困难。整体看,小微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发展不平衡,优势地区集中,具有明显的地域集群特色。东部11省市小微企业占总数的60%,而且出现的产业集群较多。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小微企业较为分散。四是敏感脆弱,易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但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进取精神。
小微企业是解决我国城镇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问题的主渠道,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问题,特别是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70%以上集中在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扩大就业能力与资本增长呈反比例变化不同的是,同样的资金投入,小微企业可吸纳就业人员平均比大中型企业多4到5倍以上。因此,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味着以更少的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中国人民银行3月27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把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出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近1000万户小微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表示2014年将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